过以上处分的。
八、 员工的除名
1、 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 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 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 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 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 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 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五) 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或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