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行政管理体制,全市除五城区外,在其余14个区(市)县17个镇进行了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另有67个镇增挂街道办事处牌子,强化了城市管理职能,加快推进了新型城镇化进程。
二、探索建立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一)历程和现状
2007年底,市委在谋划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提出要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总体要求。2008年初,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分别从村级组织构架、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同时各地开展探索试点,在探索试点中邛崃市羊安镇仁和社区、油榨乡马岩村、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等地,不约而同地成立了新村发展议事会。同年11月,市委36号文件出台,确立了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基本框架;12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至年底,全市2707个村(涉农)社区全部建立村民议事会。2010年3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出台了新型村级治理机制4个配套制度;2010年9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
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基本用意是从制度上理顺村级组织职能关系,构建在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各种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村级治理机制。基本思路是:以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为突破,按照 三分离、两完善、一加强 (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