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了各项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是构建了化解农村矛盾的有效机制,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一方面,村民议事会搭建起运用民主协商调解农村矛盾的制度性平台。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中,很多从政策层面、以指令方式难以解决的问题、难以化解的矛盾,甚至许多长期困扰的遗留问题和镇村干部难断的 家务事 ,都在议事会这一平台上,通过协商达成谅解和一致,用大家公认的 土办法 得到妥善解决,确保了 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另一方面,村民议事会的经常有效运行增强了村级事务决策、执行的透明度和村级事务监督的广泛性、实效性。村民通过对村级事务决策的直接参与,知晓了政策规定、掌握了决策背景、消除了猜忌和误解。村民议事会成员固定联系群众,畅通了村民利益诉求表达和实现渠道,群众的负面情绪得到宣泄,农村矛盾隐患得以及时排解,城乡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四是理顺了村级各种权力主体的关系,为村民自治搭建了可持久运作的制度框架。我国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普遍存在制度创新先行和立法相对滞后的矛盾。随着成都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比较清晰的暴露了我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中基层自治制度存在的不足和迫切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对农民流动和城市化过程中的自治权的保护,对基层自治的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必要的组织、程序和细节进行规范等等。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