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因为欧洲一体化是外部成员想加入一个具有内部规则的俱乐部的过程。要想成为欧盟的成员,入盟候选国就必须满足欧盟的标准和条件。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如何抓紧时机,争取主动,把握分寸,最大限度地维护和谋求国家利益,候选国的谈判战略和谈判技巧就可以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 波兰的入盟谈判能够取得较大成功,其中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双方相互契合的政治意愿,但波兰政府采取了正确、恰当的谈判原则和策略,也是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具体地说,波兰的入盟谈判战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以先易后难为原则,确保谈判的顺利进行和最终完成。欧盟是一个法 律实体,“共同体全部立法”包括基础条约、议定书、二次立法以及欧洲法院的司法解释等方面。入盟谈判是一个以欧盟制度对入盟国制度进行改造的过程,也就是说,入盟国最终必须把“共同体全部立法”纳入本国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之中。因此,“共同体全部立法”实质上规定了入盟谈判的框架、主题和议程安排。波兰与欧盟就31个领域(31章)的谈判于1998年11月开始,2002年12月结束,先后持续了4年多时间。1998年结束了2章的谈判,1999年完成了7章的谈判,2000年完成了5章的谈判,2001年完成了6章的谈判,2002年完成了11章的谈判。谈判过程表明,波兰在谈判中遵循了先易后难的原则,将棘手的谈判议题留待后面,一些非常棘手的谈判议题如农业、竞争政策和财政预算问题直到谈判的最后期限才达成协议(参见表1)。据波兰外长齐莫谢维奇称,波兰入盟谈判争取到的条件要优于其他入盟候选国。在环境立法领域,波兰获得了所有候选国中最长的过渡期,能源部门的调整可推迟到2017年。
(二)在棘手问题的谈判上,波兰善于利用自身的政治优势和筹码。波兰在入盟谈判的最后阶段,态度强硬,毫不妥协。一些欧盟成员国指责波兰提出了“不可能得到满足的条件”,但最终波兰的所有要求都得到了满足。